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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有7家药店可以购买57种救生药

时间:2021-08-02 16:32:00 来源:

为了方便癌症患者购买和负担“救命药”,合肥选择了首批七家药店,从今年年初开始零售国家谈判用药。被保险人购买的57种药品可以包括在医疗保险结算中。近日,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议价药品的采购应由指定的医师和零售药店管理,参保人员应按照程序申报。

为了减轻癌症患者的药品费用负担,去年10月,国家医疗安全局将17种抗癌药物纳入了医疗保险。合肥市医改(医疗保险)办公室通过制造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调查和网上评选结果等过程,建立了由国家协商确定的指定药房的七家药房。医疗保险报销。指定药房的谈判药物包括我省确定的17种抗癌药物,36种国家谈判药物和4种抗癌药物。合肥市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医疗保险谈判协议中零售药店规定的57种药品可以纳入全额支付范围。 ,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和重大疾病保险。谈判药物应通过电子监管代码(一箱一码)进行管理。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时,没有电子监管代码的药品不包括在医疗保险结算中,尽管药房可以零售和协商药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购买药品。记者了解到,合肥市目前正在洽谈药品购买事宜,以实施对指定医师和指定零售药店的管理。据介绍,国家就药品的使用和购买进行谈判,以实行负责任的医生制度。目前,合肥有19家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药品采购管理谈判。这些医疗机构的专家信息必须在当地的医疗保险机构中存档。参加者可以选择其中一名医生作为负责药物使用和购买的负责任医生。原则上,在医疗期间(相同的治疗计划)不得进行任何更改。

负责任的医生负责疾病诊断,协商用药条件,处方处方,审查和评估,用药指导和随访,并协助参保人员进行用药和捐赠程序的谈判。同时,在医疗期间(相同的治疗计划),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一家指定的药房。购买药品时,必须出示必要的材料,如社会保险卡或其他有效证件,负责医师出具的《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协商药品购买申请记录表》以及购药处方。在购买药品之前,患者应首先向被保险人申请在指定药房购买谈判药品的申请,首先,他们需要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医疗文件,并向医疗机构负责的医生申请。负责任的医生应根据使用协商药物的条件审查患者提交的材料。如果符合使用条件,则应签发外包处方。参加者将提交申请表和购买的处方到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办公室备案。在结算方面,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谈判中由药品外包管理,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在指定药房购买协商药品时,应参照相应医疗机构的一般住院费用标准实时结算费用,并支付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在非医疗保险谈判中购买药品时,被保险人员在医院。为了管理指定医疗机构的住院,在住院期间将不支付在医院外购买的谈判药物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而在非住院期间在指定药房购买的谈判药物将不支付。根据《合肥市特殊疾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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