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化工企业有望合理确定能源配额
河南省政府颁布的《河南省能源使用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实施了一个多月,全国各地都开展了能源使用权交易。记者采访和调查获悉,全省化工,焦化企业用煤基准指数定于2015年,已不再适合企业发展的需要。煤化工企业期望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合理的配额和能源购买价格。众所周知,河南省是中国四个有偿使用权和能源权交易的试点省之一。去年,河南省选择了郑州,平顶山,鹤壁和济源开展试点工作。今年,它扩展到了全省。根据《办法》,河南省能源使用权配额的分配以年度综合能耗为权利类型,以吨标准煤为计量单位,以煤炭为主要权利确认因子,实施差异化管理。据河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超过能源使用权限额的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单位可以通过价格转让,协议转让或投标转让等方式进行交易。购买所需的能源使用权配额。
“这些措施的颁布意味着,化工企业将来将不得不花钱购买配额的能源使用权。这也意味着企业的节能减排将实现“收益实现”。对化工企业来说,加强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不容忽视。河南省石化协会秘书长苏东告诉记者,第一个问题是煤炭指标严重不足。他说,河南许多化工和焦化企业根据2015年的煤炭消费量制定了煤炭使用指标。由于近年来煤化工的蓬勃发展,加上化工行业景气周期的变化,近两年企业的开工率较高,用煤总量已远远超过当前指标。河南新联新化工集团规划发展与营销计划中心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施将对行业的均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有必要重新确定煤炭使用指标。作为化学原料的煤炭,不应作为燃料煤计入煤炭总消费量中。希望政府可以重新定义它。
然后是能源价格的问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化工事业部负责人表示,购买新能源指标的高价将增加生产成本,甚至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太低的价格出售的意愿将会降低。建议相关部门逐步通过试点将交易价格转移到交易者集体招标的市场化交易价格体系中,同时提供激励政策指导。
“对于一些因结构调整而落后的好企业,如果仍根据2015年煤炭消费量核定能耗指标,将减轻企业负荷,影响正常生产。”一些企业表示。河南省石化协会高级经济研究员李正新认为,新贸易体系的建立应为企业腾出一定的回旋余地,以控制能源消耗成本。建议政府从总能耗中去除原煤的消耗。同时,在评估煤炭消费量和能源购买价格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新产能,并根据当地情况加以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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