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对18种精选药品的购买量增长了50%以上
12月3日上午,海南省全面实施了国家在海口市组织的集中药品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展动员培训会。据介绍,海南省将从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扩大化和配套政策的成果,同时执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并及时分析评价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试点工作。会议期间,省医保局,省医保委员会有关负责部门负责人详细部署了扩大工作,对省医保局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骨干进行了解读。实施计划和采购平台的运作。据介绍,长期以来,降低虚假药品高价,控制药品返利一直是我国医疗改革的重要课题,这也是社会的痛点。
去年年底,经中央深层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在11个城市组织了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以下简称“ 4 + 7”试点),并进行了批量采购。用于25种大型和代表性药物。通过“价格量,招标采购一体化,一致性评价,收款保证,医疗保险支付协调”五项政策组合,药品价格明显下降。今年8月,国家在“ 4 + 7”批量采购扩展工作会议上将试点地区扩展到了全国(包括海南)。根据海南25种入选药品的结果,与2018年的最低购买价格相比,入选药品的平均价格将降低51.8%,有18种药品降价幅度超过50%。其中,抗病毒药物富马酸替诺福韦酯(从13.8元/片降低至0.38元/片)和第二种肝药恩替卡韦片(从7元/片降低至0.2元/片)将减少97%,心脏和脑部血液将减少97%阿托伐他汀钙片(从3.2元/片降低到0.12元/片)的降低率为96%,瑞舒伐他汀钙片(从3.87元/片降低到0.2元/片)的降低率赖诺普利(94.8%)和赖诺普利(从1.23元/片到0.23元/片)为81.3%。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11月18日,海南省制定并下发了《海南省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展实施方案》,详细介绍了配套医疗保险结算,批量采购任务分解,绩效考核,药品质量等内容。监督,药物使用管理,非特定药物采购,三方购销协议和其他具体措施。同时,平台已升级,以确保平台能够按时投入使用。党组书记,省医疗保险局局长蔡仁杰要求各地医疗保险局,医疗保险机构和指定医疗机构充分认识扩大工作的重要性,与实施方案紧密结合,精心组织,逆转建设期,实现“四个保证”,处理“三个关系”,努力在整个海南实施12月20日到位的试点扩展工作。我们将深化改革开放,为改善发展做出贡献。群众的健康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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